週一至週五晚間10點

報名日期:3/11-4/8

活動辦法:
  1. 拍下一分鐘模仿沈玉琳直式短影音,上傳YT標註「沈玉琳模仿大賽」並於內文@緯來戲劇台 #甄心分享小琳鐺,或直接上傳影片至報名表,送出表單即完成報名。
  2. 填寫報名表,收到mail即代表報名成功。
賽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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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氣票選:4/11-4/26 中午12:00
  1. 【人氣獎】 觀眾票選票數最高者 。
  2. 【投票享好禮】一日限投三票,追蹤《甄心分享小琳鐺》FB,投票完成後至貼文留言即可享抽獎資格。

獎項說明:

首獎 Gogoro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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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台灣好媳婦 佩甄 親自選出

人氣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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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眾票選票數最高者

參加甄選就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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饗食天堂餐券2張共 10 名

投票享好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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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WATCH 共 2 名


活動諮詢:
緯來戲劇台LINE官方帳號 @VL43

注意事項:
  1. 獎項超過一千元,需填寫得獎領據並附上身分證正反影本,寄回緯來戲劇台,方可領獎。
  2. 機車獎項觀眾須繳交10%稅金,並自付強制險與領牌規費,與填寫勞務單並附上身分證正反影本寄回緯來戲劇台,方可領獎。
比賽規範:

  1. 依活動辦法創作1分鐘內影片,拍攝工具、影片類型及作品表現形式與手法均不限。 影片內容須符合「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之保護級可播出之內容,參賽者不得以翻拍、拷貝、合成、剽竊、盜用、抄襲他人參賽,且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及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相關規定,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主辦單位除依本規範追回獎金、獎狀和獎品外,參賽者並應負擔賠償義務及相關法律責任。
  2.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如有使用他人之創作或音樂應合法取得授權(如有使用AI生成創作,請使用經授權素材生成),或選用「創用CC」授權音樂,並保證參賽作品且無侵害任何人之商標、著作、專利等智慧財產權及/或任何人之肖像、隱私、姓名等人格權,且無其他第三人得對參賽作品主張任何權利,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3. 參賽作品應為原創並未曾用於商業用途,亦不得為曾參與其他競賽並獲獎之作品。
  4. 作品一經投稿,視同參賽者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等相關規定,並同意永久無償授權緯來電視網股份有公司得不限地區使用參賽者之姓名、肖像及參賽作品,於現行或未來的所有媒體平台為重製、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無須另行取得參賽者之許可或支付任何費用。參賽隊伍或人員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不得以任何關係或理由,將提案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狀和獎品,並公布姓名,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
  6. 報名所填寫之資料必須詳實,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相關權益,應由報名者負擔賠償義務及相關法律責任。
  7. 基於參賽者管理、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寄送獎品、競賽活動相關訊息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主辦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團隊成員之個人資料。 報名參賽即同意尊重評選規則及評選結果,針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8. 各獎項如經評審會議決議,得增加、減少或從缺。
  9. 本活動相關事項以公佈於本活動網站上資料為主,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修正、變更及取消活動之權利,參賽者一經報名視為接受本參賽辦法之各項規定。
  10. 得獎者若為未具完全行為能力人 (即得獎名單公布當日未滿20歲),應於得獎名單公布後5個工作日內補送「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正本,未補繳者將喪失得獎資格。
  11. 參照「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獎金將以現金直接由獎金中扣除其稅金及匯費後匯至參賽代表人提供之帳戶,團隊所有成員於完成線上報名後,皆同意委託其代為行使獎金、獎項領取事宜。若需更換代表人,則需請團隊成員致電執行單位並徵求團隊所有成員同意以重新填寫委託單更換代表人。
  12. 參賽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獎金領取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
  13. 一人僅限參加一次